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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运动于12月19日报道:

今天是中国足球反腐系列赛的第一天,张建强的审判进入辩护阶段,辩护过程相当激烈,辩护人律师为张建强做了无罪辩护。 另外,据悉张建强在事发后自愿上交260.95万元赃款,且大部分案件自愿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 为什么要把张健强的案件放在首位审理,其背后的实质意义可能更复杂。

“张健强成审判首人意义大 双重身份恐难获轻判”

法院公开的新闻中,可以看到张建强涉嫌受贿和非公务员受贿。 张健强具备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前者是张建强作为总局下属的足管中心的身份,后者是他在中国足协这个社团组织中的身份。 张建强作为头炮,可能是为了足协人员多、身份复杂的定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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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前主任、中国足协女部前主任,张建强的“公务员受贿”,指他作为足管中心正处级干部受贿。 专题组在调查张建强事件时,在他担任女队主任期间组织了女子足球队集训和比赛消费,仔细审查了其在昆明等城市的集训费用等。 如果张建强因公务员受贿,应该是在女足国家队备战奥运会相关比赛时发生的,或者是与总局举办的全运会和城运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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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依靠裁委会主任的身份,或者后来利用曾经的关系进行中间人受贿,基本上在职业联赛中,他以中国足协的员工身份露面,接受非公务员的受贿。 他涉案金额大多来自这方面,他当时人脉广,在职业联赛的裁判执法中有重要作用。 张建强和陆俊的关系确实很好。 这也是他们敢在中国足协办公楼平分70万美元现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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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张建强在事发后自愿上缴260.95万元赃款,13起案件大部分自愿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 据报道,这在法律上均为轻重情节,央视指控张建强受贿金额达273万。 法律专家对张建强的行为作出了法律解释:主动追赃是酌定宽处罚情节,不属于法定宽情节,是犯罪分子的义务,执法机关有权追缴,但追缴和主动归还反应了犯罪分子认罪的态度, 主动上缴是对自己犯罪有认识,主动反悔,主动追缴是个人罪过态度不好,影响对他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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