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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的新政策使得大量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领域并获得高水平的法律保护。
3月8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基金”,“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M&A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私募股权基金。”
这使得投资于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的保险基金的运作受到中国保监会最高级别的监管,从而提高了合规性和有效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保监会将只允许保险基金在引入这一管理方法后投资于vc/pe。相反,中国保监会此前已允许并监管保险公司通过公告和措施等一系列单独文件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这一次,将这一内容纳入《行政措施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只是从上级法规的角度对现有文件进行了整合,并没有对内容做太大的改动。
事实上,根据笔者36日获得的数据,2014年保险公司间接股权投资开始上升,2014年总投资pe超过650亿元;截至2015年底,保险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规模已超过1980亿元,保险基金已成为国内重要的机构lp。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已有70多只基金获得了保险投资,包括弘毅投资、中信产业基金、红杉资本、九鼎、tpg和kkr等人民币和美元私募基金,以及一些市场化的风险投资和夹层基金。
此外,保险公司以前也在金融、能源、医疗、商业等领域进行过直接投资。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互联网领域的知名案例包括:中国人寿和太平投资优步、泰康投资百度、郑达投资中粮我买网等。
与此同时,继2014年和2015年中国保监会相继发布《关于保险基金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通知》和《关于设立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的通知》后,保险基金也出现了光大、阳光、泰康等gp自营私募股权基金。
综上所述,本征求意见稿是在保险业实施《新中国十条》的背景下,对原有管理办法的系统修订和升级,除了法律法规的升级外,对原有保险资金进入vc/pe模式影响不大。
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间接投资保险基金作为巨大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为投资机构提供更多的弹药;作为全科医生自己投资的保险基金,它将成为医疗、金融等合作领域的重要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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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监会允许险资进 PE?其实保险早已是巨大 LP 去年投了两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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