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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事务部令

四号

《关于废除和失效退伍军人省政策文件的决策》在退伍军人省年第四次部务会上审议通过。 现在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跃

十一月六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除和失效宣言

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从业的决定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从业政策制度体系的建设,商务相关部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整理了相关政策性文件。 经过整理,退伍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废除105份政策性文件。 (附件一)

二、宣布115份政策性文件失效。 (附件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2、宣告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即可显示附件)

资料来源:政策管制部门

笼子:老野

主管:退役军人事务部

主办:《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省令(第4号)》

阅读原文。

标题:【要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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