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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事务部令
四号
《关于废除和失效退伍军人省政策文件的决策》在退伍军人省年第四次部务会上审议通过。 现在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跃
十一月六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除和失效宣言
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从业的决定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从业政策制度体系的建设,商务相关部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整理了相关政策性文件。 经过整理,退伍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废除105份政策性文件。 (附件一)
二、宣布115份政策性文件失效。 (附件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2、宣告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即可显示附件)
资料来源:政策管制部门
笼子:老野
主管:退役军人事务部
主办:《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省令(第4号)》
阅读原文。
标题:【要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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