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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妇女联合武昌她的视野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我们生活中的一点点滴滴伴随着它的存在
因此,武昌区妇联受到了特邀
北京京师(武汉)律师
带大家去民法典
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
婚姻生活中不断纷争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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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了。 已经签订了忠诚协定,不能起诉赔偿吗?
钥匙
是否以解除婚姻为目的。
婚姻法没有夫妻“忠实协议”的确定规定条款,忠实协议的违约责任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一方有过失导致离婚,无过失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状况。 更重要的是,根据合同法第2条第2款“基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夫妇的忠诚协议类似于合同,但不能成为合同法的管理。
因此,夫妻忠诚协定并不违法,但由于不在婚姻法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法院不得受理相关纠纷引起的诉讼,当事人自愿履行相关协议。 因此,上海高院提出意见,严格执行《最高院婚姻法解释(1)》的规定,向夫妇双方签订忠诚协定,一方起诉对方违反忠实义务,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1043条规定“夫妇必须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忠诚不仅有可能导致夫妇的法定义务,而且违反这一义务也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不利结果,但这种结果的发生 不能以维持婚姻为目的用法律手段“强制”夫妇的忠诚。 不解除婚姻,就不能根据夫妇的一方要求对“不忠”的另一方进行惩罚。
换句话说,夫妻忠诚协定的效力取决于其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具体目的。 如果“违约责任”促使双方保持忠贞而维持婚姻,该忠诚协定的“性质”往往不能参照合同法的有关制度类型。 因为婚姻法也不能通过不解除婚姻就执行忠诚协定中的违约责任的方法来强制夫妇相互之间实现忠诚。 但是,这个“违约责任”本来不打算维持结婚,指离婚时的过失赔偿的情况下,忠诚协定是夫妻双方就特定的婚内过失就将来离婚时的赔偿计算方法、标准或金额事先协商,在欺诈、威胁等意义上没有瑕疵的情况下,
2
妻子背着我和弟弟一起借钱,要我一起还吗?
钥匙
负债是否是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
典型例子:民间贷款纠纷
原告:张三
被告:李四被告:李五被告:王五
年1月1日,张三与李四签订了《借款合同》,张三承诺向李四提供5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3个月,每月按本金的3%收取利息。 原告履行了贷款义务,但张三没有在合同上规定偿还期限。 年5月1日,李五颁发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李五承诺自己承担弟弟李四还款义务,成为共同还款者,还款期限定为年9月20日。 偿还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促,结果李四、李五未能履行偿还义务。
法院认为张三和李四形成了民间贷款关系。 李五签署《共同偿还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
在《借款合同》中确定与张三的经营需求约定,李五一的承诺行为不能说明这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需求,不构成王五的夫妻共同债务,现在原告让三被告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院不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审理适用法律关系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的负债,主张债权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但是,债权人不包括该债务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妇双方共同意愿表示的情况。
三种情况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a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b .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负债务
c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在家庭日常生活中需要负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可以说明该债务根据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妇双方的共同含义显示的情况除外。
民法典里有那些新规则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百科全书》。 与婚姻家庭行业内的新情况、新问题相比,在结婚、离婚、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形成了立法中的一些新规定
关于民法典·结婚家庭篇》的新知识进行了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复印件。
第一分
新民法典要求发挥家庭弱势保护功能,强调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保护。 例如离婚制度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的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必须给予适当的援助。”
第二分
确定了亲属、近亲和家庭的范围。 亲属的范围指配偶、血族、婚姻。 近亲是指配偶、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的孩子。 家庭是指配偶、父母、孩子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
第三点
不把“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况,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取消结婚的新规定。
第四分
与轻率离婚、“闪婚”等对比,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 也就是说,如果你打算离婚,注册民政局,编号,30天后,如果你决定离婚,民政局会给你做的。 那样的话,就会防止冲动的人,发生口角的话就会头脑发热,去民政局离婚的时候会冷静下来后悔。
第五分
与离婚诉讼中发生的“久调不判决”问题相比,民法典在离婚理由上追加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另一方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离婚。
第六分
关于离婚后的育儿,规定“不满2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育儿是基本”,决定提高法律的操作性。
第七分
立法承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夫妇一方有育儿、照顾老年人、另一方员工协助等负担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必须给予补偿。
第八条
放宽收养条件,收养人要求没有孩子,收养人要么没有孩子,要么只有一个孩子。 如果只有一个儿子,想收养另一个女儿,新民法典支持。
第九条
强调尊重未成年收养人的意愿。 民法典·中总则篇》在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从10岁调整为8岁的基础上,扩大了应当服从收养人的年龄范围,从“10岁以上”调整为“8岁以上”。
展出品|武昌区妇女联盟
复印件提供|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邓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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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忠诚协定比较有效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定义的——律师会带你去民法典”
阅读原文。
标题:【要闻】忠诚协议比较有效吗?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律师带你走近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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