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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大江大翔专利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大江大翔和英特尔资本都是无人机行业的知名公司,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无人机公司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大江专利保护的范围。无论案件如何判决,都会对无人机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产生巨大影响,无人机产业的格局和技术路线将会出现分化。
本文重点解读大江提出的“目标跟踪系统与方法”专利权利要求。虽然向皓无人机的技术路线与大江不一致,但仍有可能在大江的专利保护范围内。那么,它只是跟踪拍摄镜头中的物体,侵犯了大江专利吗?无人驾驶飞机还能使用这个功能吗?
4月2日凌晨,大江起诉美国另一家国内无人机公司yuneec的案件迅速蔓延。在这起诉讼中,大江指控向皓侵犯了他在美国授权的两项专利,即目标跟踪系统和方法以及可替换云平台。
此后,此事在中国继续发酵,并有许多相关的讨论。大江的支持声音也令人怀疑。然而,向皓受到了技术和法律两方面的影响:向皓之前已经向媒体发出了邀请,并将于本月19日举行新产品发布会,正式发布在ces上展示的无人驾驶飞机“台风h”。大江起诉向皓后,向皓宣布将推迟新产品发布会的时间,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根据技术分析,大江和向皓的视觉技术不采用同一技术,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
在这些所谓的技术分析文章中,我们实际上是在谈论深度相机,它被用来避开无人驾驶飞行器上的障碍物。关于大江和向皓深度相机的区别,雷锋。com在《三国杀无人机避障技术,看谁是真正的黑技术》一文中做了详细的分析。简而言之,大江使用双目相机+超声波技术来避开障碍物,而向皓使用单目相机+结构光。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一个需要强光来发挥作用,另一个需要暗光,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没有交集。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大江和向皓在避障技术上没有专利纠纷。
然而,避障从来都不是这场诉讼的焦点。大江和向皓的专利纠纷在于目标跟踪。
目标跟踪和避障根本不使用相同的技术。首先,避障使用深度相机,也就是说,在Elf 4的前支架上有两个额外的小相机,而目标跟踪使用主相机——没错,就是用来拍照的相机。我们真正应该注意的是他们的目标跟踪方式。相机是用来拍照的,但是如果我们想实现跟踪,我们需要一些技术援助。
大江精灵4使用视觉追踪。视觉跟踪是计算机视觉领域的一部分,它是对连续图像序列进行运动目标检测、特征提取、分类识别、跟踪滤波和行为识别,从而获得准确的运动信息参数(如位置、速度等)。)并相应地处理和分析它们,从而实现对对象行为的理解。
目前主要有两种视觉跟踪技术,一种是索尼等专业相机公司使用的动态像素识别技术,另一种是DJI Elf 4使用的大面积色块识别技术。索尼的相机能够实时跟踪动态目标,如飞鸟,并且始终处于清晰聚焦状态。一旦被追踪目标的颜色发生很大变化,Elf 4就不能继续追踪了。
大江精灵4视觉跟踪技术描述
然后最关键的部分来了。向皓用什么方法?许多人习惯于把避障和跟踪技术结合起来,所以他们认为向皓使用视觉跟踪,但事实上,向皓使用全球定位系统跟踪。Gps跟踪是无人机应用中常用的跟踪技术,莉莉无人机以前也使用过。这项技术也被许多国内无人机初创企业所采用。
台风h的目标跟踪技术概述
Gps跟踪是指在被跟踪目标上佩戴gps信号器,无人机跟踪gps信号,从而跟踪目标。在台风h的一些测试视频中,台风h在避障和目标跟踪方面表现良好,其中向皓可能使用了去年推出的小型无人机遥控台风向导。魔杖不仅可以控制无人机的起飞和降落,还可以实现左右飞行。如果你想实现盘旋飞行,你只需要按住。因此,台风h的目标跟踪性能优于其他使用gps跟踪的无人机。
大江的目标跟踪专利很吓人,所以在这个时候,你一定要问,既然两者的目标跟踪技术不同,也不是不可能有专利侵权。此时,你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大江在美国法院提起的原始诉讼。
根据诉讼中提到的506专利中的目标跟踪的权利要求,从权利要求中对目标的定义来看,任何可以被图像设备发现的目标信息都被视为保护范围,其中包括gps信号跟踪。
上图显示了506专利原文的简单翻译。简单明了地说,这意味着只要无人机跟踪拍摄到的目标,它就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就像挂电话一样。似乎避免侵权的唯一方法就是把相机拿走?
“如果唯一的区别在于追踪的方式,那么对方的产品完全属于大江的保护范围,除非被告有其他可以辩驳的观点。至于全球定位系统方案,dji总结在主权项目中,并在手册中举例说明。如果是在中国,直接侵权的可能性很高。虽然它属于权利的保护范围,但手册中是否明确记载对法官的判断有很大影响。”专利代理人孙家印告诉雷锋。搜索“雷锋”。com "公共号码)。
据孙家印介绍,大江在专利相关的书面文件中指出了gps信号跟踪的方法,这意味着该方法也受大江持有的本专利的保护。从现有的公共信息来看,大江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虽然孙家印认为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判断侵权争议不大,但他目前还不能判断如何判断美国的法律制度。
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专利。几乎可以认为,只要无人机具有在相机屏幕上跟踪目标的功能,无论是通过视觉技术还是全球定位系统技术进行跟踪,都可能被视为侵权。
“以506专利为例,大江于2014年7月提出pct专利申请,2014年8月进入美国国家阶段,2015年10月获得专利授权。这么快的速度说明dji在申请前应该做好详细的准备。”孙佳音说道。
所有无人机制造商都必须密切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如果大江打赢这场官司,对国内众多无人机制造商而言,这场官司的影响将不亚于去年的“扭车”事件。
这意味着国内大量具有目标跟踪功能的无人机企业可能被禁止在北美市场销售。这将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
更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江的这项专利在中国找不到,但最迟在进入中国前申请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最后期限是在国际申请日之后的32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大江要在中国申请这项专利,预计中国的公开文本最迟将在明年7月检索(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流程和程序时间)。
换句话说,到2017年年中,中国大量无人机制造商将面临明显的国内专利风险。这不仅限制了其他无人机制造商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而且由于专利风险,也大大增加了整个无人机行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这当然意味着一些拥有核心技术的无人机公司可以借此机会脱颖而出,改变跑道与大江竞争。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洗牌。
事实上,如果大江想尽快在中国获得专利权,它也可以随时在中国启动申请程序,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加快在中国的审查进度。
这起专利诉讼的另一个热点——“可替换的PTZ”比“目标跟踪”更受关注。如果“目标跟踪”是许多无人机制造商准备出售的新功能,那么“可替换的平/倾”已经是这些无人机制造商默认的标准功能,其范围更广,影响更大。
雷锋。com将继续报道与此功能相关的专利解释,敬请关注。
采访及作者:王锦鸿编辑:谢坤迪
标题:生死劫 大疆昊翔专利战将掐住国内无人机厂商的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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