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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示例:

a企业成立于年7月,主要进行医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有一天,a企业财务负责人朱先生接到税务机关的电话,通知他去税务局确认相关情况。

税务当局的员工告诉朱先生,是a企业的员工张先生,由于收入项目有“工资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除记录,引起了税收风险警报。

经过咨询,a企业员工张先生曾在税务局申请代理增值税普通发票。 买家的纳税人名称是a企业,货物劳务名称是“劳务费”。

小朱说:“小张是我企业的财务人员,所以每月支付正常的工资收入。 而且,他能力很强,从今年年初开始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这张开发票上显示的劳务费是本公司付给张先生的董事费。 根据我的理解,张先生有两个工资和劳务报酬的收入,所以我公司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相应地进行扣除。 ”。

【要闻】观察啦!不是全部的劳务费都是劳务报酬所得!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张先生在a企业工作,兼任董事的情况下,必须合并董事费和个人工资收入,按工资、工资收入项目统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终,a企业及时修改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补充税金。

朱先生说:“经过这次审计,我们今后将更加学习相关的涉税政策,正确申报,防止涉税风险。”

(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关于董事费用征税问题的规定:

(1) (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由劳务报酬得到的项目征税方法,仅在个人担任企业董事、监事,且没有在企业工作、雇佣的情况下适用。

(二)个人在企业(包括相关企业)工作、受雇,并且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当合并董事费、监事费和个人工资收入,按工资、工资收入项目统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第六条规定:

(一)工资、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工作或雇佣而取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末加薪、劳动红利、津贴、补助金以及与工作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劳务所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饰、安装、制图、检查、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技巧

(注意:如果策略更改,请遵循最新的策略法规)

资料来源:深圳税

供述: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大鹏新区税务局

编辑:纳税服务和推广中心

原题:“观察到了! 不是所有的劳务费都是劳务报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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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观察啦!不是全部的劳务费都是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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